应收账款如何确认坏账?
因诉讼案件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
3.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收账款坏账处理程序是什么?
1、直接冲销法。
信用部门确定顾客的款项不可收回,再对坏账进行会计处理,确认为坏账。在注销某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同时,把坏账损失列为发生期的管理费用。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按期计提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确认某一应收账款为坏账是,注销坏账准备,同时转销应收账款金额。
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方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