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法典债权信托的类型有哪些
民法典债权信托的类型有:住宅贷款债权信托、人寿保险债权信托及其他类型的债权信托。
住宅贷款债权信托是指专业经营住宅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银行,将其拥有的尚未到期的住宅贷款债权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由信托机构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行为。
人寿保险债权信托是以人寿保险金债权为信托财产,由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信托机构为保险金的受领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信托机构受领保险金,并将之交付给委托人所指定受益人,或者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予以管理和运用的信托行为。
二、
信托的职能都有哪些
信托的职能都有:
1.财务管理的职能。这主要表现在信托机构为委托人代为管理货币资金,信托关系建立后,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运用财产,但在运用过程中,使信托财产不受损失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是由信托机构确定实施的。
2.资金融通职能。资金信托作为一种信用形式必然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与银行信用相比还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
3.信用服务职能。随着经济生活的多元化,各经济主体要求金融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金融服务。资金信托可以跨地区、跨部门调剂资金余缺,使不同地区优缺互补。
三、
融资信托与债权信托有何区别
两者在优先性、控制力等方面有所不同。对于融资信托与债权信托控制力方面,融资信托的控制力强于债权信托,股权投资的安全性也是高于债权投资的。债权投资对于融资方来说,属于其一般债务,而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方来讲不是债务,债权因是融资方的一般债务,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
综上所述,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各有利弊,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投资者应结合融资方财务、经营、担保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因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投资。